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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最新解读
时间:2023-01-31 17:23:17
一、残疾人“两项补贴”是什么?
残疾人“两项补贴”是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二、哪些人可以申请?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具有晋城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城乡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内的残疾人,可以申请。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具有晋城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登记为一、二级;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含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在内的多重残疾人),可以申请。
三、补贴标准是多少?每年会动态调整吗?
自2023年1月1日,我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80元/人/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105元/人/月。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生活补贴执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含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在内的多重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按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50%执行。
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市根据《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建立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晋民发〔2020〕51号)规定,分别按照上一年度全省农村平均低保标准的15%和20%确定。
四、如何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
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可分为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
(一) 线下申请:
1.申请。残疾人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残疾人证、《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监护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受托人代为提出申请。
2.初审。乡镇(街道)收到申请后,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审核并在《晋城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或《晋城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将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相关资料报送市(县、区)民政局审批,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相关资料报县(市、区)残联审批。
3.审核审定。县(市、区)民政局、残联收到乡镇(街道)的申报材料后,分别向同级人社局、老龄委等政策衔接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各县(市、区)民政局在《晋城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各县(市、区)残联在《晋城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审批表》上签署意见。
4.补贴发放。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的当月计发补贴。
(二)线上申请:申请人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在线提交申请。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申请,所提供材料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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