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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提质增效”专项行动的通知

时间:2026-07-22 15:25:02    

2026〕40

于开展全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提质增效”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市未保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全省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民发〔2026〕76号)精神,全面提升困境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服务质效,充分发挥我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以下简称“未保机构”)服务困境未成年人主阵地作用,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开展全市未保机构“提质增效”专项行动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及《全省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聚焦未保机构核心职能,重点开展夯基固本、履职提质、培训赋能、安全守护、牵手共进、培育特色六大专项行动,全面推动未保工作提质增效。市未保中心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县(市、区)要压实属地工作责任,全面履行临时监护、危机干预、监护评估、基层指导等法定职责,夯实服务困境未成年人主阵地,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本次专项行动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6年12月底全面实施,2027年起转为常态化工作。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抓实“夯基固本”行动,规范信息管理

配齐“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专职业务管理员。两级未保机构须设立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专职管理员,专人负责信息录入、动态更新、数据校核工作。完成存量信息整改。2026年10月31日前全面梳理系统历史存量数据,逐项纠错补漏,精准完善收留抚养、社会关爱服务两大模块信息,完整填报临时监护未成年人、危机干预、监护评估等服务台账,杜绝数据失真、缺项漏项。实行常态化即时录入。2026年11月起,未成年人入离机构、人员变动、个案办结等信息当日录入系统,做到动态更新、实时管控。统一档案登记标准。2026年12月底前严格按照省级统一模板规范入(离)机构档案留存及时更新完善信息。“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开展期间,及时完善系统中“未保机构提质行动监督管理”模块中的内容。

(二)推进“4+1提质”行动,提升服务能力

落实四项法定核心职责。一是规范临时监护未成年人日常收留照料;二是健全未成年人侵害风险快速排查与专业化危机干预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充实专业力量;三是组建监护评估专家队伍,对监护缺失、监护不当、监护侵害儿童开展分级评估与精准帮扶;四是常态化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轮训,夯实基层关爱网络。打造特色服务品牌。市未保中心和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从家庭监护支持、法治宣传教育、心理健康关爱、孤独症未成年人关爱、社会融入支持五个方向至少选定一项打造本土化特色服务品牌项目。依托乡镇(街道)社工站、未保站开展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个案帮扶等专业服务。

(三)落地“培训赋能”行动,建强工作队伍

实现全员全覆盖培训。2026年底前完成全市所有未保机构负责人轮训,建立常态化年度专题培训机制,每年至少组织1次全员系统培训。新任职未保机构负责人、业务人员上岗1个月内必须完成岗前培训,确保履职能力持续达标。强化基层队伍赋能。常态化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政策解读、个案处置、风险排查、心理关爱、台账管理等专项培训,提升基层一线摸排、上报、帮扶、干预实操能力,打造懂政策、会服务、善处置、有温度的专业化未保工作队伍。

(四)开展“安全守护”行动,筑牢安全底线

全面开展拉网式隐患排查。2026年7月31日前,对辖区所有未保机构消防、食品、建筑、用电、设施设备开展全覆盖排查,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录入管理系统,实行限期整改、逐项销号闭环管理。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内部安全隐患上报奖励机制,修订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1次综合或专项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形成常态化自查整改机制。

(五)落实“牵手共进”行动,完成结对共建

市局确定县级共建名单,由牵头的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制定共建方案,其他机构配合做好相关工作。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结对签约,明确共建内容、工作标准、联络机制,通过优势互补、经验交流、业务共建推动我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均衡发展。

(六)实施“培育支持”行动,构建协同格局

各县(市、区)孵化培育困境未成年人社会关爱服务类社会组织。依托未保机构引入社会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指导、学业辅导、兴趣培养、科学教育、文体娱乐等多元服务,丰富关爱服务供给。联动检察、团委、妇联等部门(单位)窗口,形成困境未成年人保护关爱服务合力。引导爱心企业、公益慈善组织参与未保机构关爱服务工作,规范捐赠资金、物资接收管理和使用流程,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协同的工作格局。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统筹,压实属地责任。各县(市、区)民政局要推动将未保机构提质建设纳入本地“十五五”发展规划,统筹谋划长效举措。要压实属地管理责任,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抓总、统筹调度,分管负责同志靠前指挥、抓好落实,逐项分解任务、明确时限、责任到人,确保专项行动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

(二)强化督导调度,狠抓落地见效。各县(市、区)民政局要下沉一线,直面基层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以及基层未保服务工作堵点难点,纠治服务流程不规范、政策执行不到位、个案处置不闭环等突出问题,现场指导答疑、就地推动整改,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保障专项行动各项任务按期完成。

(三)强化总结宣传,营造关爱氛围。及时梳理专项行动中的典型案例、特色做法,定期报送工作进展、经验材料;充分利用政务平台、新媒体、线下宣传渠道宣传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附件:县级未保机构结对共建名单

           晋城市民政局

             2026年7月21日






附件

县级未保机构结对共建名单

第一组:

阳城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牵头单位)

城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泽州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第二组:

沁水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牵头单位)

高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陵川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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