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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通过中期评估验收
时间:2021-09-16 17:35:32
9月15日,受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委托,山西省市场监管局邀请专家组成考核评估组对晋城市民政局承接的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进行了中期评估。
2020年3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下达首批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公布了51个市、县人民政府先行先试,以标准化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晋城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专项试点作为我省唯一一个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成功获批。
一年多来,晋城市民政局指导市社会福利院针对儿童福利服务、养老服务等工作,搭建了由通用基础标准子体系、服务保障标准子体系、服务提供标准子体系构成的标准体系,形成标准135项,其中自行编制机构标准83项,标准覆盖管理及服务等各方面。
考核评估组听取了试点工作情况汇报,查看了现场,查阅了相关资料,并与标准化创建人员进行了交流。考核评估组认为,晋城市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组织机构健全,标准体系覆盖面广、标准实施有成效,先行开展的试点工作任务基本完成,通过中期评估验收。
考核评估组就试点下一步的建设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一是全面梳理工作事项。实现“事事有标准规范,人人按标准履职”,优化资源配置,规范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创新服务方式;二是合理搭建标准体系。确保体系完整、协调、有效,进一步提升标准的适用性与可操作性;三是及时总结建设经验。发挥试点带动作用,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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